(轉貼)追求神跡奇事的危機

2011040310:00
追求神跡奇事的危機

在較注重靈恩的教會中或某些特別的聚會中,常見到許多神跡奇事的發生,當然由於神大能的彰顯,會叫許許多多的人得著極大幫助,如信心的堅固、靈命的更新得救人數的加增…等,相信這些都是 神所喜悅的。但不可否認的也有一些牧者或弟兄姊妹,在為人禱告或教導上一昧的強調神跡,一昧的追求神跡,以至於造成偏差現象,在此我們試著分別探討。

一、 何謂神跡奇事
顧名思義是一些超自然的現象,吳勇長老曾說『神跡是還沒有看慣的自然』科學家在更深入認識日常我們所接觸的大自然環境時,處處可以發現神跡的存在。應用在神的僕人的身上,神主動的啟示,在聖靈所賜的特別信心和能力下,靠著神行出只有神才能行的超自然現象。

二、 對神跡奇事正確的心態
1. 神跡奇事乃神永恆不變的旨意
相信今天 神仍然行神蹟,因為這是神的旨意。 『神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蹟、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證。』來二:4
2. 不當棄絕神跡奇事
民間宗教常用怪力亂神來欺騙信眾,轄制信眾。這會使許多基督徒因而對神跡奇事望而怯步,信心不夠的甚至親眼目睹也不願意相信,這就因噎廢食了,應該堅信神的應許『信的人必有神跡隨著他們…』(可16:16)
3. 不當每一件事都刻意求 神行神跡
神跡奇事應該是 神主動的作為,我們的態度是『主啊!祢若肯,必能…。』而神在自然界中已給我們有一定的規律,若一昧追求神跡而違反自然規律,那樣的結果可能不是神的旨意,例如:
(1) 冷要穿衣服,渡河要乘船,夫妻間之感情要努力經營,親子間要付代價擺上,而你卻要神為你行神跡,那樣著涼、生病,溺水而亡,夫妻分手,孩子反叛就不能怪 神。
(2) 為病人禱告後就強迫人不要看醫生,不必吃葯, 神要顯神跡醫治。難道 神不能藉醫生的手,不能藉神所賜人智慧所研發的葯品救人嗎?應當照 神賜給各人信心的大小來幫助患者才是正確的。(參羅12:3),主耶穌也應許有病的人用得著醫生。太九:12
(3) 為人禱告不見好就定他的罪:是你的信心不夠,是袓宗帶來的咒詛,是你犯罪的後果…。而從沒想過是否自己禱告不夠因而沒有神同在的能力。在我自己牧養的教會,每當要舉辦醫病,釋放特會時,在事前都會規劃一段時間的輪流禁食禱告,聚會半小時前一直持續到聚會結束,會有一批代禱勇土持續為整個聚會能彰顯神的大能,彰顯神的榮耀爭戰禱告,而往往我們也經歷了各樣神跡奇事在我們當中,每次的佈道會神總把得救的人加給我們,目前我牧養的教會就有兩位牧師主要是藉醫病佈道會看見神的大能而決志信主進而獻身為全職同工。
4. 坦然面對沒有神跡奇事的結果
我們絕對需要有渴慕的心,但要明白 神有主權,要能完全的交託,若渴求卻沒有神跡發生,要接受事實並且學習感恩,主耶穌給我們的榜樣「耶穌因為他們不信,就在那裡不多行異能了。」(太13:58)祂並沒有禱告要改變。以利沙也是一樣『以利沙得了必死的病…』(王下13:14)他並沒有求神跡或求像他老師一樣乘旋風昇天,他死了,但死後卻仍行神跡(王下13:20、21),上帝有至高的主權。
5. 明白神顯神跡奇事的目的:
(1) 主耶穌顯神跡證明祂自己:『…神藉著拿撒勒人耶穌,在你們中間施行異能奇事神跡,將他證明出來…。』徒2:22)
(2) 主耶穌顯神跡是要人能信:『那些來看馬利亞的猶太人,見了耶穌所行的事,就多有信他的』(約11:45)
(3) 神用神跡奇事隨著使徒是要證實所傳的道
「門徒出去到處宣傳福音,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跡隨著,證實所傳的道。」(可16:20)
『…主藉他們的手,施行神跡奇事,證明他的恩道。』(徒14:3)
(4) 神彰顯神跡的目的是要人認罪悔改得救:
『然而不要因鬼服了你們歡喜,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路10:20)
『…用神跡奇事的能力,並聖靈的能力,使外邦人順服』(羅15:18)
6. 是 神蹟隨著信的人,而不是信的人跟隨神跡(可十六:20)

三、結語
神應許信徒也能行神跡,在可十六16~18說:「信的人必有神跡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甚麼毒約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
只要是信的人都可以奉主名行神蹟,因為這是主的應許,但不管是否有神蹟發生,主耶穌有最終的主導權,有神蹟發生是神的作為,沒有神蹟發生也是神的作為,沒有為什麼,因為我相信一切的主權都在主耶穌手中,唯有祂才真正知道什麼才是對我們最好的,正如 神要約拿去對尼尼微城發毀滅的預言,後來因為百姓披痲蒙灰、認罪悔改在 神的面前, 神就赦免他們,並沒有對尼尼微城行毀滅的神蹟。最後以羅馬書一12與大家互勉:
「窰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裏拿一塊作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作成卑賤的器皿麼。」